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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律师:接受庭外和解 关键看被告有无足够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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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0 10:21 来自:东体 东方体育日报
关键字: 王磊  击剑  侵权

 作为王磊的代理律师,上海市黄河律师事务所的高红秀主任律师昨日接受采访时这样回忆:“第一次开庭时,有很多记者围着我要采访,我认为被告方对原告方已经造成了侵权,所以我觉得没有必要接受记者的采访。”

高律师昨日在其位于武宁路的办公室这样向记者表示:“在第一次开庭之后,我就发现大渡河路和武宁路交界处的那块原先印有王磊图片的大型广告牌给拆除了。至于沪杭和沪宁高速入口处的,我还不清楚。需要补充的是,我还接到很多自称是和王磊和解的电话。但我均以无法确定对方是否代表被告方为由,拒绝了对方进一步接触的请求。”

在被告提出肖像存在争议时,高律师表示:“图片中的王磊是带着面具的,但这并不能说这不是王磊。如果被告方当初只是随便找一张击剑运动员的图片,怎么又会偏偏选用王磊的图片呢?”

最后,高律师还郑重表示:“可以肯定的是,原告王磊先生是受害者。关键就是在于,只要对方有足够的诚意,我们认为此事完全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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